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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关西:走进庭审现场的一场警示教育

中远关西:走进庭审现场的一场警示教育

“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7月9日下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第三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此时,由中远关西公司纪委牵头组织,来自中远关西、远通贸易、北京船贸等公司的30余名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正全神贯注的坐在旁听席上,庭审现场成了一场警示教育的生动课堂。

公诉人指控,该案被告人季某(女)作为国有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上海)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违反该公司禁止与特殊关联企业交易的规定,并刻意隐瞒相关事实,违规与其丈夫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票务合作协议,并给予最长55天的账期,违规在协议书上使用部门印章代替公司印章,最终导致中旅上海公司损失应收机票款共计140余万元。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并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官进行法庭讯问、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再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近2个小时的庭审清晰地展示了被告人季某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上违法道路的过程,整个庭审过程紧张严肃,大家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庄严,深受触动。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季某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依法继续追缴全部涉案款项。

庭审结束后,在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中给予大力支持的静安区检察院邀请到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谢闻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吕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伯嵩以及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沈怿昕(案件公诉人)与大家开展“观摩庭审、以案释法”交流互动会。

中远关西:走进庭审现场的一场警示教育

会上,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纷纷交流旁听体会和感受,并就不解的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互动交流。几位检察官就大家比较关心的销售、财务等岗位上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从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罪名认定和量刑等方面给大家进行了普法教育。吕顥副检察长提到,检察机关非常重视对企业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也在努力构建一体化反腐格局,中远关西这次主动联系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正好与检察院积极推动的“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普法教育活动不谋而合。随后,谢闻波主任提醒大家,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作为公民要遵守国家法律,要有敬畏心,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面对诱惑要有高度自律,这个案件的被告人季某受过高等教育,有着一份不错的工作,家境良好,但由于一时的糊涂酿成如今的后果,令人心痛,大家千万要引以为戒。

活动结束前,公司纪委书记时玮首先代表大家对检察院各级领导、各位检察官在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中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并表示此次庭审旁听活动和现场交流互动对企业来说是一次难得的经历和学习机会,这次活动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问题会诊,帮助企业对照问题查找自身的风险,同时提醒参加活动的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要从本次案件中汲取教训,要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切实履职尽责,防范风险于未然。

最后,双方还就职务犯罪教育、廉洁警示共建、纪检监察课堂等廉洁反腐常态化建设可行性展开了探讨。

文章来源:中远关西涂料 

责任编辑:毛新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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