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6月29 日,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组织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党建局副局长方长安、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书记、会长何黎明出席并讲话,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秦占学出席,协会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中物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代管协会和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中物联各部门、分支机构和代管协会、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受表彰人员及参加文艺汇演演出人员等。会议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党委副书记余平主持。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秦占学出席会议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在会议现场合影
左起:尹月晓、张彩虹、秦占学、陈媛、冯斯静

大会在全体合唱的气势磅礴的国歌声中开始,随后,何黎明书记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大会首先为“光荣在党50年”获奖者颁发了纪念章,并献花。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为“光荣在党50年”获奖者颁奖

接下来,大会宣读了《关于表彰2021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何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其中,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荣获中物联系统(原国家物资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协会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媛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协会党支部宣传委员冯斯静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在“党徽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比赛中,协会党支部宣传委员冯斯静的作品《栉风沐雨 玉汝于成 党徽在我心中》获得二等奖。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秦占学书记(左一)代表协会党支部接受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党建局副局长方长安(右一)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牌匾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协会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媛(右四)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协会党支部宣传委员冯斯静(左三)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协会党支部宣传委员冯斯静(右三)获得主题征文比赛二等奖

何黎明书记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积极探索行业党建,开展智慧党建,协会秘书处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等工作。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何黎明书记讲话

会议最后,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党建局副局长方长安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更是全体党员献礼建党100周年对党史梳理学习的一个过程,百年传承,星火燎原,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方长安副局长讲话

在文艺汇演环节,中物联系统的各部门及事业单位、代管协会演出了12个精彩纷呈的文艺节目,为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
图 / 协会党支部获得荣誉牌匾证书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党支部在建党百年之际,喜获多项殊荣,证明协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并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不负荣誉,继往开来。作为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党建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单位,协会将继续推进党政一体化建设,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推动行业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喜获四奖 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党支部参加中物联党委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图 / 协会党支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合影

文章来源: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责任编辑:雷达

特别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转载仅出于传播信息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平台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中图片仅供个人学习之用,著作权归图片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从本平台转载使用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须保留本平台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图片被转载,请与我们接洽,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0)
上一篇 2022-02-08 16:00
下一篇 2022-02-09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