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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毕克化学打假再获重大进展

  • 重大假冒BYK注册商标刑事案件 –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假冒BYK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标志着毕克化学(BYK)在打击侵权假冒、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取得又一重要成果。该案由奉贤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彭群祺、黄鹤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至2024年9月期间,被告人彭群祺(东莞市恒彩纳米技术有限公司、惠州市艾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黄鹤(惠州市艾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毕克化学公司、赢创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合谋组织生产仿冒BYK品牌的化学助剂产品。二人招募包海全、包志勇(另案处理)等人生产化学助剂,与从他处购买带有上述注册商标的空桶、标贴包装成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商品。

上述假冒产品通过2家1688店铺销售至本市奉贤区等地,另通过微信销售给多家客户,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320余万元。

2024年6月13日,公安机关在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惠州市高新区沥林镇和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东山镇当场查扣假冒BYK化学助剂、BYK桶盖、BYK标签、BYK空桶及假冒TEGO标签等物,当场扣押假冒BYK助剂价值28万元。

主动赔偿+公开致歉+关停窝点

此前,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为弥补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害,被告人彭群祺、黄鹤已向毕克化学做了经济赔偿,并公开登报致歉。此外,其位于湖南岳阳华容县的制假工厂——“华容县平兴化工有限公司”已关闭。

此次刑事判决与民事赔偿双管齐下,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展现了毕克化学坚决捍卫品牌声誉与客户权益的坚定立场。

毕克化学:对侵权假冒“零容忍”
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作为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企业,毕克化学始终秉持对制售侵权假冒行为 “零容忍”原则,将坚决依法严惩任何制售侵权假冒BYK的违法和犯罪分子,同时也将依法有力保护毕克化学、合作伙伴和下游客户的商业利益。

毕克化学将继续投入专业资源,持续打击制售侵权假冒的不法行为,我们将发现一起,坚决打击一起,绝不手软,共同营造一个诚信、有序的商业环境。同时我们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制售假冒BYK产品的侵权违法及犯罪线索。

文章来源:毕克化学

责任编辑:余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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