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盐城韩资工业园宿舍楼外墙真石漆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韩资工业园国际邻里中心项目已由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韩资工业园国际邻里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开经发审[2014]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韩资工业园国际邻里中心宿舍楼A、B、C外墙真石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以南、乌江路以北、九华山路以西、中东河以东。

    2、工程规模:宿舍楼A、B、C框架结构,地上六层,檐高20.7m,外墙真石漆面积约5100m2。工程计划投资约60万元。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X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外墙真石漆等项工作内容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3月—2015年8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含3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四、投标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邮箱)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大庆中路鼎盛时代广场1#-404;联系电话:0515-88388003;邮箱:676881966@qq.com)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开户行公章的复印件,到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511财务室(0515-68820550)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原转入账户中。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不一致的,开标前均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七、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松江路18号)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91051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天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庆中路156号鼎盛时代广场1-404#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388003

    报名联系人:耿笑

    联系电话:0515-88388163

    2015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李德胜

(更多资讯请登录:中外涂料网 www.27580.cn)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特别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转载仅出于传播信息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平台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中图片仅供个人学习之用,著作权归图片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从本平台转载使用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须保留本平台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图片被转载,请与我们接洽,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0)
上一篇 2015-09-23
下一篇 2015-09-23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