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风景园林处委托,就大连市风景园林处滨海路木栈道涂料定点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市风景园林处滨海路木栈道涂料定点采购项目
1.3招标编号:JHCG[2016]003
1.4采购预算: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大连市风景园林处滨海路木栈道涂料定点采购项目 | 0.0000 | 0.0000 | 0.0000 |
1.5该项目无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天公布。
1.6招标内容:1、木栈道用涂料定点采购单位:二家;
2、服务期限:一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2.2报名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本次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网上报名回执码、外地投标人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以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6年02月25日起至201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大连市风景园林处滨海路木栈道涂料定点采购项目 | 15000.00 | 2016年03月13日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16日13:00至2016年03月16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五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16日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六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16日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五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风景园林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 |||||||
邮编: | 邮编: | 116600 | |||||||
联系人: | 赵亮 | 联系人: | 关雨 | ||||||
电话: | 电话: | 0411-39202016-837 | |||||||
传真: | 传真: | 0411-39202016-81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zb@lnjhzj.com | |||||||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 2016年02月25日 起,至 2016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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