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五金店及相关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油漆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5年修正,应急管理部现行有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含局部修订)等法律法规。
二、经营核心要求
1.禁止无证经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五金店,一律不得经营油漆类危险化学品。
2.经营和储存场所要求:危险化学品商店的营业场所面积(不含备货库房面积)应不小于60平方米。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8265-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国家标准。
3.人员资质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经专门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
4.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5.应急预案:应当制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引
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要手续包括:
1.提交申请:向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及申请书。
2.提供材料清单: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文件(原件,纸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纸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原件,纸质)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制件,纸质)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纸质)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纸质,市场监管局提供)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纸质,应急局提供)
(8)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企业,要提交山东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经营的批准文件(复制件,纸质)(不涉及不需要)
(9)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原件,纸质)
(10)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材料
3.现场核查:应急管理部门将对经营和储存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审批发证:审查通过后,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四、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0534-3321139
五、违法违规后果
对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或经营场所不符合安全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等;情节严重或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温馨提示
请各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无证经营单位须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符合条件的尽快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感谢您对庆云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可随时通过上述渠道咨询。
庆云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文章来源:庆云应急管理
责任编辑:李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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