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廊坊市三年行动方案,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日前,河北廊坊印发《廊坊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以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廊坊市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7年力争下降13%左右,达到5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少于30天。其中,2018、2019、2020年PM2.5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3%、5%和5%,达到58、55、5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61.6%、64.7%、67.2%作为工作目标。

廊坊市三年行动方案,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方案要求以坚持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能源清洁化替代、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工程、扬尘污染持续控制、移动源治理、精细化管理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八大工程作为重点工作任务。

    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对已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死灰复燃,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新排查的1772家“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发挥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作用,对反弹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切实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工作,落实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加快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产业规模和产业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深化工业源VOCs治理。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建立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清单,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制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全面构建工业VOCs排放监控体系,提升监测能力。强化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基础数据和过程管理动态档案,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采用可稳定达标的废气处理工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各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减排。

    加快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污染治理,严格按照《“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的治理方式和治理工艺进行整治,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89家市级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对未按深度治理要求完成高效治理的企业实施夏秋季错峰生产管控措施;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冬季错峰生产方案。2019年底前,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市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基本完成低挥发性原辅料替代、清洁工艺改造。

    按照省出台的VOCs在线监控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安装、运行、比对及联网技术规范,开展在线监测安装、联网工作,2019年底前,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到2020年,基本形成VOCs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排放总量实现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加强移动源、固定源、生活源VOCs管控。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房(车间)实行密闭作业,安装废气净化设施,2018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汽修行业底色漆使用水性、高固体分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的建筑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等产品,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钢铁、建材、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按照区域统筹、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分业施策、有保有压的原则,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产业技术水平,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科学优化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方案,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并在秋冬季前检查措施落实。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行业环保“领跑者”企业,原则上不实施错峰生产。

责任编辑:陆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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