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水性漆废物得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豁免管理

    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修订在2016年6月14日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与2008年版《名录》相比,本次修订前言部分主要调整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内容。二是修改了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废物属性的判定说明。三是新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以及通过危险废物鉴别确定是危险废物时如何对其归类的说明。

    据悉,水性漆废物被列入豁免管理清单。本次修订在总结现有标准和特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的基础上,新增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入豁免管理清单的废物共16种/类,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从近期国家颁发的系列环保法规与办法中可以看出,政府对于环境保护限制更加严格,但是,政府也对环境友好型产品做出引导。一直以来,水性涂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被列为危险废物,影响了我国水性涂料的推广与应用。经过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多次与环保部等相关国家部委反应情况,《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将涂料生产和使用环节产生危险废物的条目中加入“不包括水性漆”的括号注释,即水性涂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将不被列为危险废物。

    值得注意的是,《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且在豁免环节内,可以豁免的内容也仅限于满足所列条件下的列明的内容,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的发布实施将推动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发布,将会对涂料行业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优化我国涂料产业布局,促进水性涂料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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