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化工产业布局的意见(附重点炼化精细化工企业名单)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化工产业布局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优化全市化工产业布局,提升集约集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企业集优的原则,高端定位、统筹推进,着力构建以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为主体、重点化工企业为补充的化工产业布局体系。到2020年,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初步形成产业结构完善、集群优势明显、循环经济特色突出的现代石化产业体系,成为国内领先的高端石化品创新制造基地、国际知名的石化产业承接地和集中区;重点化工企业设施工艺向高端延伸,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发展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全市基本形成产业基地化、项目大型化、产品差异化、技术高端化、工艺绿色化、生产安全化的新型化工产业格局。

    二、发展布局

    化工产业发展布局采取“1+N”模式。“1”,即打造1个国家级临港石化产业基地;“N”,即国家级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之外,符合相应条件的若干重点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建设重点企业园区。

    (一)建设和发展国家级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包括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利津滨海新区3个片区。坚持一体化发展理念,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完善港口、铁路、公路、管道以及环保、消防等配套设施,实施“飞地”政策措施,促进化工产业向临港石化产业基地集中,打造市域北部沿海石化产业隆起带,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石化产业高地。今后新建化工企业,原则上全部进入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其他区域不再布局新的化工企业。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重点是发挥港口优势,将其打造成为临港石化产业基地的主要物流战略通道、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和技术高端化、产业规模化的石化产业集中区。

    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突出绿色高端,将其打造成为临港石化产业基地绿色精细化工品与高端新材料产业的制造基地。

    利津滨海新区。突出资源深加工,采取特色化、高价值的加工利用方案,将其打造成为临港石化产业基地产品深度加工的主要集中区。

    (二)优化提升重点企业。重点企业是指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安全、环保、节能措施完善,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允许重点企业原址建设高质高端项目。

    炼化企业。评级评价总评类别为“优”,经国家清理整顿保留的企业以及已经取得或符合国家原油进口使用资质申报条件的企业。

    盐化工企业。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临港产业区内的盐化工企业。

    精细化工企业。评级评价总评类别为“优”,生产的产品属化工新材料、生物化工等国家鼓励发展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一)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坚持项目建设、园区建设与安全环保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完善园区配套,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对基地内企业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标准加强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发展质量,推动规模化、高端化、循环化发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全、环保、能耗标准的化工企业,集中有效资源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其通过内引外联或自身发展,扩大生产规模、拉长产业链条、提升发展水平。

    (二)重点企业园区。对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外的重点企业,支持其提升水平、拉长链条,实现绿色高效发展,但严禁新建低端项目。

    炼化企业。在不扩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不增加供地的前提下,允许在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高端石化领域,建设资源节约型、低能耗、低排放的项目。对特别重大、高质的项目,在淘汰一定数量落后产能的前提下,可按规定适当增加项目用地。

    盐化工企业。在不扩大现有装置产能的基础上,允许建设消耗现有氯气将氯带走的项目及高质高端产业链延伸项目。

    精细化工企业。允许建设低能耗、低毒性、高品质、高效益的产业链条延伸项目。

    (三)环境敏感区内企业。对位于中心城及周边部分区域(东营区、垦利县全境)、中心城以南片区(广饶县陈官镇、丁庄镇、滨海新区,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居民集中区(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城区及重点镇政府驻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企业,支持鼓励其逐步实施搬迁;暂不能实施搬迁的,可在一定时限内予以保留,保留期间不得新增化工产能,并确保整治达标。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任何化工生产项目。重点企业及暂不能实施搬迁的企业周边应当设置缓冲带,缓冲带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敏感目标。

    (四)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及环境敏感区外,评级评价总评类别为“优”“中”的企业。全部纳入安全环保重点监管范围,只允许在严格控制现有土地总量、环保排放总量、能耗总量的前提下,新上高质、高端、补链类项目,不再批准实施以扩大一次产能为主的改扩建项目。鼓励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支持企业转产或向园区搬迁。在国家和省安全、环保、能耗标准基础上,逐年提高评级评价标准,加大安全环保监管执法力度,有序组织关停并转。

    (五)评级评价总评类别为“差”的企业。由县区、开发区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研究企业处置方案。属于非法违法企业,坚决依法取缔;依法应当停产整顿的企业,由相关执法监管部门依法下达停产整顿法律文书,整改后经企业申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恢复生产条件的准许其恢复生产,不符合恢复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新上项目管理

    (一)严把项目标准关。新建化工生产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其中,新建基础化工、大宗化工原料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元;高质高端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其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3亿元。技术改造项目(含改扩建项目)工艺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其中,提高安全、环保、节能、产品质量水平项目,不设固定资产投资额度限制;扩大产能及延伸产业链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高质高端化工品项目,可适当放宽投资额度限制。从严审批采用《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内工艺的项目,严格限制新建高毒、剧毒化学品项目,严禁批准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项目。

    (二)严把项目载体关。项目载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应具有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别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项目载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项目载体企业,应按照安全、环保、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

    (三)严把项目审批关。化工生产项目的核准(备案)一律由市及市以上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在项目进入审批程序前,由市级投资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安监、环保、节能、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水利、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业内专家,对拟建项目的投资规模、工艺先进性、安全风险、污染控制、能源消耗、资源利用、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率、布局以及载体情况等方面进行联合会审。新建及迁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牵头组织,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通过会审的项目,出具联合会审意见,项目单位据此按程序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未通过会审的,各单位一律不予办理前期手续。对未批先建项目,一律依法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现象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的东营市化工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化工产业发展综合协调、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临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政策措施研究以及“飞地”项目协调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制定“飞地”政策措施,理顺“飞地”项目区域间财税收入、统计指标等有关方面的关系,引导化工产业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向临港石化产业基地集中。对搬迁到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高质高端化工项目的企业,由市、县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各县区、开发区要出台支持化工产业布局调整的配套政策措施,对有序退出落后产能、主动实施关停、搬迁的企业给予奖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关闭化工生产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按规定落实好其社会保障待遇,为再就业提供必要帮助。

    (三)强化督查落实。将化工产业布局调整工作列入市年度综合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园区建设和监管责任,依法督促化工企业落实好安全环保节能的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对各县区、开发区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2日附件

附件:重点炼化精细化工企业名单

(2016-2017年)

    一、炼化企业(17家)

    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尚能实业有限公司、东营市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广饶科力达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上6家企业正在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

    二、精细化工企业(15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天东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天正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常青树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旭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诺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聚圣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水衡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泰然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发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雷达
(更多资讯请登录:中外涂料网 www.27580.cn)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特别声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转载仅出于传播信息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平台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文中图片仅供个人学习之用,著作权归图片权利人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从本平台转载使用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须保留本平台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文章或图片被转载,请与我们接洽,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0)
上一篇 2016-05-03
下一篇 2016-05-03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