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漆奖

泄私愤向同事车泼油漆被拘役

    日前,台山市南门某汽车销售公司两名员工因对同事心怀不满,伙同他人相约对其进行报复,深夜到其居住的楼下对其小轿车扎胎泼红漆(南都12月11日曾报道)。昨日,市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刘某、马某、许某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刘某、马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许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马某与被害人阿明(化名)均是台山市南门某汽车销售公司的工作人员,刘某和马某因工作对阿明产生积怨,萌生了报复的念头,遂于2015年6月29日凌晨1时许,结伙携带作案工具搭乘被告人许某的小轿车来到阿明住所附近,对其停放在此处的小轿车进行毁坏,分别用锥子刺破车轮,用红油、黑漆喷车顶及车身。作案后,搭载许某驾驶的小轿车逃离作案现场。经鉴定,被损毁的小轿车部件及修复价7005元。另查明,被告人刘某、马某、许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各自主动向法院缴纳对被害人损毁的小轿车的赔偿款2 3 3 5元,共计7005元。

    台山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马某、许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马某犯故意损坏财物罪,拘役三个月;被告人许某犯故意损坏财物罪,拘役二个月;返还被害人赔偿款项7005元,由法院执行。

    知多D

    故意损坏财物

    价值多少法院会受理?

    故意损坏财物罪,被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损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损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责任编辑:路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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